碎念20220506

今天我做了小法棍,能够适配我烤箱长度的,细细的小法棍。此刻我正把其中的一根放在我旁边的桌上,我或许不会把它吃掉?也许吧,也许我想要留下来一根,当做装饰,当一个摆件,谁知道呢。

很多时候是这样的,一旦你产生了某个念头,就很难再将它当做一个轻飘飘的,挥一挥手就能搅散的东西。它会扎根在某处,以顽强之姿生长着,直到它足够强大,可以影响你为止。我想起有一年我和经长从花卉市场回了学校,我们穿过花园的时候,她突然说,想要买一支月季,是深红色的,甚至红到了有些发黑的程度,花瓣有着天鹅绒的质感,哑光。当她提起这件事情的时候,我就已经想到她最后一定会去寻找这么一朵花的,这种感觉就像我在夜里突然产生想要吃什么东西的念头,第二天在菜市场就会不自觉地寻找它的食材。

假如这些微小的念头真的是一股烟雾,那么即使稍后被你搅散了,烟雾中密布的风味液滴也会凝结在容器的内壁,在这个例子里,就是我们寄存精神和思想的地方。一些我们以为消失的东西其实从未消失,它们在等着你第二次察觉到其存在,然后就会开始加速成长,更凶猛地侵占领地,知道你不得不为此付出一些代价。

所以当我在第一段写下把这根法棍作为摆件的这句话后,就几乎确信了我会把它留下来。不过在刚刚我找到了破解这个念头的方法,因为我不小心把它两头的尖角摔碎了。当我把它拿起来,放在面前端详的时候,忽视了它作为面包的脆弱本质——两头的尖角在面包尚且保持着脆度的时候,是最容易被击碎的部位。

我用手指捏着其中的一端,将它高高竖起,然后就听见一声轻微的脆响,手指尖感觉到了一缕细弱的震动传来。它摔在了桌面上,惯性和撞击将它的另一根角也蛮横地掰断了,所以我获得了一根新面包,一根没有美丽到让我产生想要做成摆件的念头的新面包。

昨天和一个朋友说起小时候难免会思考的喜欢和爱。她告诉我说她更倾向于把那种情感叫做喜欢,因为觉得爱会更深刻一点,不能随便去用。这让我想起了小时候,有段时间我也在很努力地学习什么是喜欢什么是爱,在思索应该在什么时候用什么词汇。但是后来,当我逐渐确定了自己的性向,并且开始用自己的方式理解情感的时候,我发现单纯地区别二者其实没有那么重要。

在我眼中,爱和喜欢,本就是同一件事,只不过是浓度不同罢了。喜欢是想要靠近一点点,而爱就是想要更近一些。所以后来我也不在乎用什么词汇来形容我心里的这种感觉了。

爱一点也不崇高,爱是很普通的事情。情感才比较重要,情感是纯粹的。

20220506